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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人·出走

             今天,一个人出走的日子。 毫无缘由,毫无预期,毫无计划。上完课后,回到房间,把还没足够的睡眠好好地补了个够。一睡醒,不知哪来的冲动,洗了个澡,换了身衣服,钱包钥匙手机都带走,跑去巴士站赶上下一趟巴士,开始了一个人的,算是小小的旅行吧。 来到了附近的一家购物广场。先去里面一家还没去过的餐厅,吃了自己没有尝过的牛排。第一次吃牛排,就很大胆地要了个半熟的。一刀切下,看着那点点的血水流出,再与酱汁融合起来。好吧,我承认我有点后悔自己那无来由的胆识。但不能浪费啊,就姑且一试吧。其实味道还不赖。吃完了午餐,一边走一边看着商场里人来人往。忽然心血来潮,上了三楼,买了张戏票,是关于间谍的电影,就走进了戏院里。虽然也只是听朋友提起过这部戏,但不知道剧情如何呢?果然并没有让我失望,甚至还让我觉得惊喜。因为片名很间谍片;海报上的主角是动作明星,摆着帅气十足的姿势。但其实海报上的明星只是剧中的配角,主角另有他人;而这部片其实是以间谍为主体的,喜剧片。好吧,挺有创意的。 电影结束了、散场了;人群纷纷起身,鱼贯地离开了电影院。走出了电影院,我买了一杯饮料,一边走一边看着周围的人们。 距离上一次像这样自己一个人出走,不知道多久了。或许有半年了吧?期间虽然有好几次自己出去,但都只是为了购买日常用品,并没有好好地去享受在外的乐趣。请原谅我就是如此任性。总是喜欢一个人,无缘无故就出走。以一句现代流行语来说,就是所谓的“ bojio ”。对,我就是那么的任性,我就是喜欢“ bojio ”,我就是喜欢自己一个人出走。但没办法,那是我的个性。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。不喜欢寂寞,但是又喜欢自己一个人到处走。心里有一种想法,总认为一个人出走,或许反而比一群人一起出去玩还来得不寂寞。很矛盾的观点,但是又觉得不无道理。如果一群人一起出外游玩,但是那群人却不是知心好友,或根本不是你想要交心的,那跟着他们,人再多,心里却还是孤单的,甚至会因为更多人,使得心理的孤单被放大了。何必呢? 一个人出走吧。想去哪就去哪。与其跟着人群去所谓的“目的地”,还不如自己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到处闲晃。或许在这闲晃的路途中,你会遇到新的人、新的地点或是新的事物。这些与平时所接触不同的人事物,绝对会让你发现,其实这世界并不如此乏闷...

人权女权之我见

最近为了课业读了一篇文章。这篇文章是梁启超的《人权与女权》。这是梁启超在 1922 年于南京女子师范学院所发表的。内容大致关于梁启超对于当时女权运动的见解。 人权和女权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事情。读这篇文章时可大略看出当时人权与女权运动的情况;而再反观现代的人权与女权运动的现况,我们不难发现其实人权运动尚未达到真正的成功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为何说人权运动未真正成功呢?我认为人权运动真正的成功,必须是要让全世界的人都能够享有真正的平等权。但是纵观现今世界各国的情况,却还是可以发现有许多不公等的对待。在人权一事上,通常先进国如美国、英国、法国等都比较少面临人权不公的事件;而发生人权不公时间的国家都是一些发展中国家。举例来说,最近闹得十分火红的罗兴亚难民事件,便是其中一个人权不公所导致的事件。罗兴亚人由于宗教差异而被缅甸剥夺国籍甚至驱逐境外,这是对于人权的一大不尊重。         人权运动尚且无法得到真正的胜利,更何况是女权运动?女权至今为止,仍然处于十分稚嫩的时期。女权运动的发展比起人权运动,可说是十分缓慢兼不全面的。而女性权利遭到打压最严重的,非中东国家莫属。我们不难发现在中东国家,女性被视为一种卑微的存在,于地位上与权力上是遭到严重的压迫的。中东的穆斯林女性被要求衣装紧密、甚至有些国家穆斯林女性必须蒙上全闭式面纱(连眼睛也遮着)。同样身为穆斯林,马来西亚的女性却不需要如此穿着。这其中可能包含着对于女性的打压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仅如此,时有听闻中东国家的少女无法接受教育。年纪轻轻就被迫要下嫁他人,而且是父母之言而非自由恋爱。而当少女下嫁他人后,夫家对于少女的待遇十分恶劣,甚至有些丈夫会时不时毒打自己的妻子。这种种事迹可看出中东女性在身份地位上的卑微。同为人类,却无法享有身为人类的权力。所以说,人权与女权运动其实尚未成功。           ...

无题

             玻璃门外,大雨朦胧。哗啦哗啦。习惯带雨伞的我,这次没带雨伞。 困在学校建设的, 24 小时全天候开放的学习空间。好多人。大家都和各自的朋友开心地畅谈着。忽然看到一个熟人,静静地坐在一旁。 你怎么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这里呢? 不静静坐着,还能干什么呢?他强颜欢笑。 那边不是有你的同学吗?怎么不和他们一起聊天?大家都在聊天,你一个人静静坐在这儿,挺奇怪的。 都习惯了。 习惯了? 是啊。 20 年了。不习惯的,都该习惯了。习惯了,我在人群中的不和谐。习惯了,我注定是突兀的存在。 小时候,别人都在开心地聊着天。自己却总是一个人坐在旁边、坐在角落,静静地,一语不发。 开口发表你的意见吧。总是这样鼓励自己,设法融入别人的交谈中。才刚开口,于我的声音就被所有不属于我的声音包围、撕扯、吞噬,消失殆尽。 没关系,或许是你的声量不够吧。 使劲拉开自己的喉咙,让更多的空气能够更顺利地从肺部流出,发出更大的声音。“那个……”简单的两个字,换来了短暂性的宁静。和更多异样的目光。“这小子干吗那么大声?”“说话那么大声真没礼貌。”“真是个奇怪的人。”虽然并没有亲耳听到,但我想他们大概都是这个意思吧?还是不说算了。“没事,真不好意思打断你们。”转身离去。后来就不太爱说话了。 该不会就这样不再说话了吧? 原本是这样打算的。但是进来了大学,遇见了她。花了好大一番功夫才重拾了让自己说话的信心。每天找她一起吃饭聊天聊得很愉快。 那很好啊。终于找到一个能与你聊天的人了。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觉得。但是我错了。自以为她和我聊天很愉快,但其实只是我单方面的感受。或许是我太迟钝太笨了,到了最近才忽然发现,每次和她聊天,其实都只是我一个人主动在说,而她却只是笑,只是不断地笑。而她和别人聊天时,却会自己主动说些自己从没听过的故事。有时候,那些人甚至只是刚认识的人。 我默默无语,看着他。从眼眶里看到了不断扭动的我的倒影,和被折射出来的白光灯的光芒。 我现在清楚地知道,我注定是个突兀的存在。不管我怎么努力去和别人交涉,甚至是妥协、迁就,我终究是融不进这个世界的。 或许我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。他手指着他桌上那本,关于外星人的书籍。他笑了笑,眯起来的眼睛两侧似乎有一滴...

祭树文

午觉醒来,坐在宿舍提供的那张最多只适合两个人使用,却被迫要三个人共享的桌子前。窗外传来了喀拉喀拉的声音。转过头看向窗外。看见一棵高耸的树,就在我的面前赫然倒下。喀拉喀拉的声音,原来是大树干坚硬的木质断裂所发出的声音。 我并不是个称职的爱树之人。看到有人胡乱折断树枝,我并不会大声呵斥那个人;看到有人在树上雕刻,我也不会前去制止。我只是单纯地喜欢树。喜欢树荫带来的阴凉,喜欢树叶免费赠送的氧气,喜欢树干散发出的属于木材的气味。我喜欢我家门前的那片小树林;我喜欢奶奶家对面的那片种满树的山,虽然已经被开发了,但至少曾经绿过 ( 或许我也该说我曾经喜欢过? ) ;我喜欢我的宿舍房间,因为房间的对面是一整片绿色的森林。 喀拉喀拉。 常常坐在房间里,思考着自己那烦人的作业该如何着手,苦坐在电脑前一个小时、两个小时、三个小时,电脑荧幕里的文档还是一样空白一片。习惯性的喝一大杯水,看向窗外那一片树林。 窗外的大树不断摇摆着,不知道是风的吹动,亦或是栖居在树林里的猴群在树林间玩乐跳动。刺眼的阳光打在树叶上,就被绿色的树叶吸收殆尽,以让大树可以进行光合作用。太阳的光被吸收了,却还是留下了温度,把树叶热出了一股,属于绿色的味道。或许这就是科学家说的芬多精吧。芬多精径自在空气中飘着,跑到了我的鼻腔内,飘到了我枯干了的大脑内。受到了芬多精的刺激,大脑似乎稍微活络了过来。虽然不能说是文思泉涌,但是脑子里会开始浮出一些字眼,字眼凑成了断句。把断句慢慢拼合、整理,总算是凑出了一点头绪,为作业开了个头。 喀拉喀拉。 忽然想起去年的雨天。那时候刚考完试。或许是长期紧绷吧?忽然松懈了下拉,心里不知怎么的,有种莫名的空虚感。独自坐在房间里,室友们都出去了。看着窗外的天空,乌云聚拢。我说过我是个喜欢淋雨的小孩(对不起,应该是老小孩了。)。所以我走下了楼。 来到了树林与宿舍楼之间,那块架设着几个晒衣架的小空地。雨水不断打在我脸上,打在树叶上。雨水打得树枝不断摇摆,树叶上的水珠把好不容易穿透乌云的微弱阳光折射了出来。树叶的摆动,使得折射出来的光看起来一闪一闪的,有点像坠落凡尘的星星。我拽了一片较低的树叶,再松手让它往上弹。拽啊拽,越拽越起劲。我开始与树叶和坠落的星星玩了起来。心情,不乱了,平复了,愉悦了。 喀拉喀拉。 但是这样的时光,似乎已经过去了。我想,以后我应该也只能说我...

傻子论

        最近看了一部正在网络上闹得火红的视频。这视频一上传就得到了网民的注意和讨论。有人对这个视频进行抨击,也有人赞扬这个视频。这视频,就是柴静的《穹顶之下》。        柴静在这一个小时四十四分钟的演讲当中,利用了大量的数据和各式各样的录影片段;时而严肃,时而诙谐,时而理性,时而感性,诉说着空气污染和雾霾的可怕。数据太复杂,我没听懂;录影片段太多,我也无法记清全部。但是整部视频下来,我看懂了一件事——人类中有这么一群不懂事的傻子,正做着不符合文明的事。        为什么我这么说呢?原因很简单。那群傻子,不懂得孰轻孰重,正为了一个虚幻且不实际的东西不断积极地破坏着我们美丽的地球。我说的这个东西,就是大家都苦苦追求的那一张张钞票。我知道,看到这里的人大概都会说:“你才傻了吧?钱怎么会是虚幻的呢?它明明就确确实实存在。而且钱怎么会不实际呢?”因此请容我为我这个在你们眼里近乎荒谬的言论稍做辩解。        我想大家小学时期都上过科学吧?忘了是几年级的第几课,我们学到关于生物的生存基本需求。植物生存的基本需求是阳光、水和空气;而人类和动物的基本生存需求是食物、水和空气。而这三样基本需求中,空气是最为重要的。根据研究指出,人类一旦没了食物,能够生存 7 天(但是世界目前人类挨饿记录最长的是挨饿 73 天后死亡);人类一旦没有补充水分,还能存活 3 天;但是人类若没了空气,就只能存活 1 分钟。 由此可见,在科学角度来说,钱并不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。那为何钱会存在呢?这是因为人类最初以物物交易换取自己所需,但是由于物物交易无法达成等价交易,所以才会出现以钱作为单位的交易形式。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各式各样诱人的商品推出,导致人们对钱越来越看重。 或许看到这儿,各位看官们还是会说:“就算如此,但是钱作为交易单位,可以保证等价交易,避免不公平的发生;也可以保证人类保有一定的生产力而不至于怠惰,可以有效确保人类文明的进步。所以金钱的存在是必要的。”是的,我不否认金钱的存在对人类文明的进步拥有其重要的角色与作用。但是如果地球被污染殆...

无聊日志

        早上睡醒,伸了个懒腰,扭了扭颈子。昨天扛了一整天沉重如铁的行李,害得我腰酸背痛,肩膀更是痛得不行。最讨厌的是该死的交通,害我迟了半个小时才回到学校,来不及登记房间。没有房间的钥匙,只好借宿对面友族同胞的房间,睡了一整晚的地板。不过还真是庆幸,至少不必露宿街头。做人嘛,总是要阿 Q 一点,才可以常保快乐。转过身,看了一下手机上的时钟。九点二十三分,我想宿舍的办公室应该有人在值班了吧?起了身,去浴室那儿洗把脸,就走下楼,往办公室走去。 拿了钥匙,我赶紧上到三楼。站在自己房门前,我的内心激动无比。总算能回到自己房间了,脏点也没关系啦。把钥匙插入了钥匙孔内,慢慢地转动钥匙。咔嚓一声,房门打开了。“终于…”房门打开了,我却觉得心脏快裂了。我的天啊!我离开后,房间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离开一个月,到处都蒙上一层灰尘我是可以理解。但是现在我所看到的,何止是蒙上一层灰尘那么简单?满桌都是杂物,还有一些被拧成团的卫生纸;放置在桌子旁的墙角的充作垃圾桶的纸箱呈现半满状态;地板堆满垃圾,甚至还有饼干,不是饼干碎,是饼干!完完整整没有吃过的一片饼干!到底是哪里来的啊? 再烦恼也无济于事。拿起了在墙角尘封多事的扫帚;打开了柜子拿出了水桶和布,我只好默默承受这一切。拿起扫把轻轻一扫,灰尘上扬,吻上了我的鼻子。完蛋了,开始接二连三地不断打喷嚏。我真的好想哭啊!灰尘,能不能不要那么爱我的鼻子啊?好不容易终于挨过了鼻子与灰尘的春季恋歌,把地板扫干净后,拿起了布,浸水拧干,把书桌、书柜、衣柜、风扇和地板都抹了个干净。不过总觉得风扇的灰尘积得有点快,假期前不就才抹过一次,怎么又那么厚了呢? 又一个好不容易再终于,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了个干净。把自己的行李搬回来自己的房间,整理好了行李后,拿了另一个较大的水桶,把昨晚穿的衣服丢了进去。昨晚扛着行李上上下下的,满身大汗,衣服可不能放着,会臭的。拿着大水桶走去了洗衣间,丢了一大把的洗衣粉进去桶子里再扭开水龙头。昨晚扛行李用力过多,今天的身体似乎进入了脱力状态。仅仅是扭干一条牛仔裤,都让我觉得好困难。洗好了衣服,也晒好了衣服后,我拖着沉重的身体回到了房间。 坐在书桌前,无聊的我启动了电脑,想要上网。连接了网络,打开自己的订阅频道一栏,看着已订阅的频道所上传的新影片。看着看着,忽然失去了连接。重复...

见别

        来到了约好的那家店,把电单车停在了店前面的小路边。拿出了手机,按下开锁键,电话亮了起来,看了一下手机里的时钟。九点,一不小心就准时过了头呢,哈哈。 今天两个中学时期的好朋友约了我。在电话中,模模糊糊的听不清楚,但我听到友人甲说话时的语气,说得煞有其事,似乎这次不见就难以再见了。仔细想想,感觉好久没见到他们了,大概快半年了吧? 坐在电单车上,我看着外面的大马路。马路上车来车往,各种前照灯的灯光照进了我的眼睛,却又在短短的一瞬间后离开了我的视线。夜晚的风不断吹过来,凉爽中带着一丝的寒意。再过几天就是农历新年了,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春风吧?夹带着寒冬末残余的寒意,却又能带来生机的风。虽然马来西亚处于热带,没有四季之分,然而还是能感受到四季变换对天气所带来的影响。 又再拿出了手机,看了看时钟。九点二十五分了。距离约好的九点已经将近半个小时了。我站了起来,开始在小路上慢慢地走着。马路两旁停着一些车子,而这些车子都把一边的轮子停在隔壁停车格的范围内。看着这些停泊在路旁的车子,我哑然失笑。一车占二格的泊车方式成了主流了吗?摇摇头,我只能苦笑。忽然,右边前方的一个路口驶出了一辆车子。我往后退了几步,看到了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坐着两个熟悉的面孔。 虚寒了几句,我们进去了说好的那家店,点了杯玄米绿茶。找了个室内的,靠近柜台的位置,坐了下来。柜台旁有架开着的地面风扇,风扇的头部不断地左右转动。断断续续的风,将空调排出来的冷空气吹向我的脸。我搓了搓手臂,真冷。坐了下来,轻轻喝了一口,嘴里散发着淡淡的米香味和茶香味。这应该是我第二次喝这间店的饮料吧?第一次似乎是之前要上大学了,离职前同事请我喝的。总觉得上次同事请我喝的那杯似乎比较浓郁一些。 喝着茶,彼此分享着在各自大学所遇见的人事物;说着我认识的一个人,能吃程度与他的体型不成正比;说着他的朋友旷课无数却还是名列前茅。大家说着聊着,不亦乐乎。忽然,友人乙告诉我,再过两天,他就要乘坐飞机远渡重洋,到澳洲的珀斯继续深造。我惊愕了一下。 想起了以前还在中学时期的我们。还记得那时候的我们,在同一所中学就读。那时候,大家每天见面,每天打打闹闹,说着一大堆无聊又毫无意义的废话。聚在一起,总是会有些过节,大家吵一架,可是过了几天,似乎未曾吵过架一样,又凑在一起说废话。有时候,甚至还互...